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《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(面向用人单位部分)


企业吸纳就业

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。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、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,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可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、基本医疗保险费、失业保险费、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。